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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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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运行情况

中心实行开放式运行管理,学生按自己的具体情况,自主选择实验时间和内容。学生可进行补充性实验,也可自带感兴趣的实验题目,方案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进入实验室完成。实验室实行全天开放制度,在保障实验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向全校科研和社会服务。

中心面向全校机械类专业开设《工程材料》课,提高了非材料类学生的综合素质。接收访问学者和进修教师到实验中心学习。

2.管理制度

学校十分重视实验室的管理,出台了系列重要的实验室管理文件,如:《燕山大学虚拟大型设备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燕山大学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燕山大学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等等。中心也制定了系列管理制度,如:“实验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研究生担任实验助教的执教规定”等等。

燕山大学材料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由于具有专业性、多功能平台和示范性的特点,历来受到学校管理部门的重视和额外帮助。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现设正处级主任1名,科级副主任2名。中心设立了实验中心办公室,负责协助协调中心具体事务。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和技术人员由中心进行管理,负责考核聘用。

中心还设置了专家顾问组,在中心的发展方向、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计划、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维修计划等方面听取专家意见,统筹规划。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心已逐渐性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运行与管理制度。

3.考评办法

学校对每一个岗位都确定了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所有受聘人员都要签定岗位聘任合同,接受年度考核(一年一考)和聘期考核(三年一考)。每年年终,学校根据受聘人员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对完成的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包括教学、教学改革、仪器管理、设备维护、公益事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详情参见《燕山大学材料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和《燕山大学材料学院岗位说明书》。

4.质量保证体系

学校和中心组织不同层次教学督导组定期和不定期对中心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中心主任、副主任对实验教师提出相应责任要求,并进行检查。中心规定:所有教学实验在实验教师准备完毕后由主讲教师进行检查,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准备,如影响正常教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主讲教师负责对其负责的实验课程的教学要求、内容、进度进行具体布置,并随时检查督促。学院和中心设立了教师、学生评议制度,每学期末,教师、学生无记名填写实验室实验教师综合情况调查表,由相关管理人员统计后,记入实验教师考评档案,并以权重40%参与利益分配体系,视具体情况,将教师、学生意见反馈给中心主任、实验教师本人,以利改进。

5.运行经费保障

学校每年按中心承担的人学时数计算、下拨实验教学运行费,每年约10万元。除此之外,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项经费,支持实验教学改革和仪器设备的更新、补充和维护。

作为亚稳材料制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平台,每年还可从其运行经费中分配近40万元的设备维护运行经费。中心对科研测试实行收费制,所得款项的30%用于实验教师的工作量补贴外,其余包括河北省政府有预算纳入中心运行经费,每年总计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