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0年度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公布。按照《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需要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书,并组织开展项目的研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组织各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认真填写《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按要求打印并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0年10月20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一式4份),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资格。
2.所有立项项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学校在完成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以后,将返回三份《合同书》到各学院,由学院、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各保留一份。学校将根据《合同书》的内容对各项目进行管理和检查。
此外,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填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开题报告。开题时间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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