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关于推进专业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见附件1)精神,推进我校专业课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现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成立学院领导小组
各学院要成立学院专业课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学院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系室主任等基层教学单位的负责人。
2.成立专业课程小组及制定课程改革方案
请各学院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成立由授课教师参加的课程小组,制定详细的课程改革方案。课程改革方案应包括:专业课程小组名单,课程改革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课程的授课内容、教学方式、讲授方法、实践环节及详细的教学安排等。课程改革方案格式请参照附件2。
3.审定专业课改革方案,制定学院专业课教学改革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对拟实施的专业课改革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并制定学院专业课教学改革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学院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参加课程改革课程情况,课程改革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课程改革工作的推进计划和节点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工作的保障措施等。工作计划格式请参照附件3。
4.上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在6月30日前将如下材料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审查。
(1)《****学院专业课教学改革工作计划》(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
(2)《****课程教学改革方案》(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
教务处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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