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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同学:

我校自2008年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来,吸引了大批学生和教师参与计划,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学生创新教育工作的开展,学校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组织开展2010年立项项目的验收和2011年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1.验收对象

2010年立项的所有在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验收内容

(1)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2)项目研究创新点与特色;

(3)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4)项目建设博客平台的维护情况;

(5)项目研究取得成果(成效)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

(6)实验记录是否完整(实验记录本)。

3.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工作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复审答辩的形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收集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同时,登陆http://jwc.ysu.edu.cn/blog/main.asp,完善项目“管理博客”的相关内容(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开题报告、阶段检查报告、两月一次进度汇报、结题申报书及成果照片等)。

(2)学院检查

各学院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依据《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各项项目合同书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参加结题验收项目要求有项目组成员现场答辩环节。在各学院检查期间,学校教务处将派工作人员到各学院的检查现场。

(3)学校复审答辩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对各级各类项目进行抽查答辩,并将复审答辩结果反馈给学院。

4.验收结果

(1)验收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种,要严格控制结题优秀等级数量。

(2)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审查和教务处抽查复审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并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并对审查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

(3)结题验收中经评定为“优秀”及“通过”项目,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并允许其报销全额研究经费。

(4)结题验收中经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延期整改、项目终止予以处理,并扣发研究经费。

(5)对于无故不参加结题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要按照《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

(一)项目设置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自主立项项目和委托项目2类。

1.自主立项项目

自主立项项目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研究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结合学校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实践教学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学生自行设计的项目;

(4)从课程学习和学科竞赛中延伸出的研究项目;

(5)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委托项目

委托项目由学校教务处提出立项指南,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研究课题。

2011年委托项目包括:

序号

委托立项项目内容

项目数

委托学院

1

燕山大学创新教育网的建立

1项

信息学院

2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2项

机械学院

3

“飞思卡尔”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项

电气学院

4

艺术设计类竞赛

1项

艺术学院

5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竞赛

1项

车能学院

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项

理学院

7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1项

信息学院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申请人必修课不能挂科。申请人所在年级为大一至大三的本科生,对于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对确有特长的学生,经专家组考核,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2)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创新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人限主持或参加1个项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学生跨学科、跨年级、跨院系申报,对于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2.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研究课题应为本科生能独立完成的课题,不能与已完成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同。已经列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项目或学校同类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立项。

(2)研究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创新性和先进性等特点,并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3.指导教师要求

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名相关学科、有较好科研基础的教师做为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指导。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大力倡导学科带头人和知名教授参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4.项目研究期限要求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学生须充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及课余时间完成项目。

5.项目申报数量要求

原则上文管类学院(文法、经管、体育、艺术、外语)每个学院限报6项,理工类学院每个学院限报20项。

(二)、评审程序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学校将采取项目组申报、学院初审、学校复审答辩的形式进行。

1.项目组申请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项目申报申请。

2.学院初审

各学院要成立专项评审小组,依据《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排序)确定参加学校评审的项目名单。在各学院评审期间,学校教务处将派工作人员到各学院的评审现场。

3.学校复审答辩

学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复审答辩,面向全校公示、公布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

三、上交材料要求

1.各学院上交“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申报工作方案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3日上午下班前提交验收、申报工作方案(一份、签字盖章)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验收、申报工作方案参考模板见附件2。

2.各学院上交2010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11日上午下班前提交《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1份,纸质和电子版)和结题支撑材料(1套,纸质和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

结题支撑材料包括:①实验记录本,主要记录项目实验过程和结果;②论文或专利,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已获专利的项目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论文的电子文档及收录证明;③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说明书;④项目总结报告;⑤项目开展工作电子照片等。

3.各学院上交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于2011年11月18日上午下班前提交《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6,签字盖章,1份,纸质和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具体管理参见《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燕大校字【2008】177号)。

2.请各学院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动员,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并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良好的条件。

3.结题项目学校复审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1月17日下午(答辩评审需要准备PPT文档,由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研究执行过程、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的创新点与特色、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及效果、现场实物演示、经费使用情况等)。申报项目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1月26—27日(答辩评审需要准备PPT文档,由项目负责人就立项背景、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实施方案、研究计划、可行性、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进行陈述)。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回答专家提问,时间约5分钟。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