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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相关学院及相关项目组成员:

为了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保障我校顺利推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开展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检查、验收对象

我校在研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均需参加检查或验收。2010年立项延期结题项目及2011年立项项目负责人为2012届毕业生的项目要求必须结题。2011年立项项目重点进行中期检查,如有提前完成项目合同规定内容并达到预期成果的项目也可以申请结题。

2.检查、验收方式

本次检查、验收学校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复审答辩的形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

项目组应在总结前期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收集有关阶段性建设成果,同时登陆ttp://jwc.ysu.edu.cn/blog/main.asp,完善项目“管理博客”的相关内容,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必须完善博客要求上传的所有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项目开题报告、阶段检查报告、两月一次进度汇报、结题申报书及成果照片等)。

(2)学院检查

各学院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依据《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项目合同书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进展或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提交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电子版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在各学院检查、验收期间,学校教务处将派人到各学院的现场观摩。

(3)学校复审答辩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学院的审查结果进行复审,根据复审情况对各级各类项目进行抽查答辩,并将复审答辩结果反馈给学院。

3.检查、验收内容

(1)中期检查内容

①立项以来各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阶段性成果;

②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③本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及拟改进措施;

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⑤项目建设博客平台的维护情况;

⑥下阶段的建设计划、预期成果和保证措施等。

(2)结题验收检查内容

①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②项目研究创新点与特色;

③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④项目建设博客平台的维护情况;

⑤项目研究取得成果(成效)的实践应用情况及效果;

⑥实验记录是否完整(实验记录本)。

4.检查、验收工作具体要求

(1)中期检查

请各学院根据《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对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所有项目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项目博客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答辩。

在研项目数量少于5项(包括5项)以下学院,要求全部组织答辩;在研项目数量超过5项少于10项的学院,抽查答辩项目数量不得少于项目总数的二分之一;在研项目数量超过10项的学院,抽查答辩项目数量不得少于项目总数的三分之一。

请学院依据项目进展情况给出按期完成、限期整改、项目终止三种检查结果。

请各学院于7月5日前提交《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阶段汇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纸质)、相关支撑材料(一套)和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加盖公章,1份)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

(2)结题验收

请各学院根据《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和上述要求对部分2011年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2010年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参加结题验收项目要求有项目组成员现场答辩环节。

请各学院给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验收结果,严格控制结题优秀等级数量,2010年延期项目结题不能评定为优秀项目。

请各学院于6月27日前提交《燕山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3,一式4份,纸质和电子版)、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1份,纸质和电子版)、成果汇编(见附件5,纸质和电子版)和结题支撑材料一份(结题支撑材料包括①实验记录本,主要记录项目实验过程和结果;②论文或专利,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已获专利的项目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论文的电子文档及收录证明;③成果为实物的,提供实物电子版照片、说明书;④项目总结报告;⑤项目开展工作电子照片等)至教务处教学质量与建设科。

5.检查、验收结果

(1)教务处将对各学院审查和教务处抽查复审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并以一定的形式公布,并对审查工作不认真的单位进行通报。

(2)对于中期检查中按期完成的项目,将作为下一步重点交流的项目,并作为结题评审评优的依据。

(3)对于中期检查中被限期整改的项目,暂停建设经费,须将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教学质量与建设科,经专家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和使用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实施。

(4)中期检查中被终止项目的参与学生不得再次申报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5)结题验收中经评定为优秀及通过项目,学校将颁发结题证书并允许报销全额研究经费。

(6)结题验收中经评定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延期整改、项目终止予以处理,并扣发研究经费。

(7)对于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要按照《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教务处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