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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材料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09-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更好的利用有限资源,节约经费,加强管理,满足广大科研工作者的需要,对我院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作如下使用管理规则。

开放规则:本中心所属仪器设备实行不同程度的开放,对有志于某一仪器设备的人员(教师、实验员)按预约进行培训,在主持培训人员认为达到独立操作水平的情况下颁发操作证,成为客座值班员,可进行独立操作;在取得操作证后,要定期参加操作值班,连续两个月没有参加操作值班的客座值班员操作证自动实效,如需要独立操作应重新培训。在值班期间按实验室人员作息时间工作。

预约规则:使用本中心大型仪器设备需预约,在仪器繁忙时间段每周获得实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例外),并分为两次进行。预约可直接与主管该仪器的人员联系确定,客座值班员无权处理预约。在预约确定后,使用前,向中心主任提供仪器使用经费本,持中心主任签发的试验任务通知单送交仪器值班人员处并进行登记方可进行使用。

专用与公用规则:材料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各实验室、各研究室、课题组等单位通过教学平台、科研平台及学校、省、市等各种专项基金所购置的各种设备仪器其管理权归中心(科研费及自筹资金购买者除外),在某一特定时期(如某一课题组研究使用该设备时期)可委托相关课题组或研究室管理,以保证该研究室或课题组相关研究使用。在此前提下,允许其他课题组使用,并提供操作上的便利。该设备在使用、维护中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相关课题组或研究室自行解决,其他课题组使用可酌情收取消耗品费用。不可以对正当委托使用设备进行阻挠或设置障碍。专门使用的课题组对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并负责有关管理规定的执行。

档案规则:根据学校国资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的规定,对于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在安装开包装时,对设备进行备品备件、软件、硬件登记,建立原始档案,所有说明书、软件等复制2份,其一交物资处,原件由综合实验室存档,设备所在室留存一份,个别简要说明书可多做复制,以便于操作人员使用。对于早期购入设备仪器,力求同样复制说明书,要求同上;无说明书等文件者,必需尽快根据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编制。

收费规则:为保证各种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学院及中心将从各种渠道筹集资金。为达到设备仪器的合理使用、保证教学、科研的进行,对使用者收取部分费用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公用设备仪器。收费只是设备仪器正常运转的一部分消耗,大部分依靠学校及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收费办法根据设备仪器的消耗不同而有区别,具体情况另文规定。

设备仪器正常安全运转责任制:所有具有中心管辖权的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转、安全运转由中心负责。正常运转包括设备仪器完好状态,正常的消耗品供给、电力、环境及必要的防护设施、措施等,人员的正常配备。设备正常安全运转责任落实到人,专门操作人员对设备仪器具体负责,每学期末向中心主任报送定期维修计划、消耗品补充计划,特殊情况需及时报送,由于专门操作人员的原因迟误引起的损失由该人员负责;中心主任对所有设备仪器负责,督促各仪器负责人工作,每周检查了解各仪器运转情况,将必要的问题报送主管院长。

燕山大学材料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05年10月8日